关于开展2021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7-07 来源: 作者:

各位老师:

   现转发北京市科委关于开展2021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该项目为限项申报,且时间较紧,请各学院按照校内申报要求及流程,及时通知院内老师申报,并做好学院初筛工作。其中:

1、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校内推荐原则及申报流程:

1、各二级单位仅限推荐一名符合条件的老师;

推荐人条件:

    1)对于上一年已被学校推荐人员,如未能入选当年北京市科技新星,在符合当年申报条件情况下暂停申报1年,但如该人员今年已满35岁,则不受该条件限制;

    2)对入选“智源学者计划”“脑科学科研开放合作计划”以及承担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的人选进行查重,不重复支持。已经获得国家级和市级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不再推荐。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忠于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4)聚焦十大高精尖产业,重点支持研究方向属于人工智能、医药健康、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高精尖产业重点领域或前沿交叉领域的青年人才。

     5)重点支持技术创新、应用技术开发阶段,从事“卡脖子”技术攻关的青年人才。加大对企业创新人才的支持比例,鼓励从事技术转移转化专业的青年人才积极申报。

     6)对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人才,坚持非论文导向,重点评价其从事项目的实用性和转化前景。医疗机构的人才,应具有较高科研水平,且研究的项目有较大的应用或转化前景。

     7)应是单位重点培养对象,具有国际视野,较好的外语口语水平和跨文化交流能力,对有访学经历、国际合作经验较为丰富的,予以优先支持。

     8)人选申报的项目具有前沿性、创新性、实用性,研究成果对我市高精尖产业发展具有推动作用,并有良好的应用前景,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

3、请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于7月12日(周一)中午12:00前将单位推荐人选《2021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校内预申报表》电子版(文件名格式为:学院+姓名)反馈给科研院林映春,linyingchun@ustb.edu.cn(联系电话13366766534),逾期视为不推荐,纸版盖二级单位章后送至办公楼229室;

4、科研院将专门组织专家对二级单位推荐人员进行遴选,充分考虑推荐人员实际情况及学科平衡,按照二级单位轮流进行择优申报,最终确定我校正式推荐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