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科学与技术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方案
时间:2025-05-14 来源: 作者:智能学院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制定我院博士研究生拟录取方案如下。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 张海君陈大鹏

副组长: 刘红敏

 员: 覃京燕、韩宁宁、杨阳、樊彬、付强、邹尧、王笑琨、冯竹娟

二、基本分数要求及成绩计算办法

1.基本分数要求:外语水平考核(百分制)、专业水平考核(百分制)及综合素质考核(百分制)均不低于60分。

2.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专业水平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三、拟招生人数

本批次招收博士研究生20人,其中0811J1 人工智能科学与工程专业18人(含启元实验室联培专项计划1人、科研院所联培专项计划2人),0812J1人工智能科学与工程专业2人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备注

0811J1

人工智能科学与工程

18

含实验室联培专项计划1人、科研院所联培专项计划2人

0812J1

人工智能科学与工程

2

四、录取及调剂原则

1.录取原则

1)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博士研究生。

2)同一学科专业内,按报考导师、普通计划、各专项计划分别排序,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提供本人签名的自愿放弃声明后,我院可依次递补录取或调剂。

4)成绩低于学院基本分数要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不破格录取。

2.调剂原则

1)在导师本人名下合格生源不足时,可调剂录取其他导师的合格生源。调剂原则上应在同一培养单位、同一学科专业内进行,在成绩合格考生及导师同意的情况下可进行调剂。调剂需提交书面申请,且需拟调剂导师、成绩合格考生、原报考导师三方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

2)调剂工作遵循原报考导师名下成绩排名,并且调剂导师认同报考导师所在考核组的考核结果。

3)不跨一级学科、培养单位调剂。

五、监督及咨询

我院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畅通申诉渠道,我院党委成立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监督小组,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和考生实名举报。

对录取工作有异议者可实名向监督小组提出申诉或举报,监督小组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申诉或举报需附上本人身份证件照片和联系电话,以备核实。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冯老师 010-62332162

监督举报邮箱: aiyjs@ust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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