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季警惕诈骗信息不听 不信 不转账明确对方身份不贪图小便宜
毕业生同学们即将走出校门迈向社会,在努力收获Offer的同时,要小心各类“求职陷阱”,避开套路和骗局。为大家整理了求职就业常见的“八大陷阱”“六大案例”。
PART 01“八大陷阱”
01陷阱一境外高薪诱骗陷阱:现在很多骗子把违法犯罪活动包装成境外“高薪”工作,成功引诱求职者上钩后,可能会被拐骗到境外从事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拒绝工作或“业绩”不达标者,可能遭遇非法拘禁、虐待等人身伤害。防范提示看到这种境外高薪诱惑一定要查一下经营公司是否具备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这个行业的平均薪资水平,如果高出很多就要考虑是否有陷阱。毕业生应选择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正规市场中介机构,对市场中介机构应了解其经营范围是否包含境外职业介绍服务。
02陷阱二“刷单诈骗”陷阱:一些诈骗分子打着高薪兼职、点击鼠标就赚钱、刷单返现、抖音快手点赞员等幌子进行诈骗。其特点是门槛较低,号称轻松兼职、薪酬丰厚。防范提示毕业生不要轻信既轻松又赚钱的好差事,应了解当前岗位的市场薪资水平,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的往往是陷阱。同时注意个人信息安全,不要轻易泄露银行卡、网银、支付宝等密码信息,不要随意打开陌生网址链接。
03陷阱三“内推”陷阱:个别中介机构或个人以帮助求职者推荐进知名企业、国企央企,优先录取等名义收取高额费用。有的求职者因本身符合相关岗位要求而被录用,这类机构就归功于己;如果求职者没被录用,这类机构就会以种种理由搪塞,拒绝退还求职者相关费用。防范提示收费“内推”、保offer等多属虚假宣传,涉嫌违法违规,求职者千万不可抱着“走捷径”“靠关系”等心态轻信骗子的话术,应通过正规网络招聘服务平台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用人企业官网求职。
04陷阱四“培训贷”陷阱:个别中介机构或用人单位以高薪就业作为诱饵,向高校毕业生承诺培训后包就业,但须向指定借贷机构贷款支付培训费用或直接收取培训费用。培训结束后,相关机构或用人单位往往难以兑现承诺,或推荐的工作与原先承诺相差甚远,毕业生可能会面临身负高额借贷或投入高价培训费用,又没有实现就业的不利局面。防范提示毕业生要增强辨别意识,看中介机构或企业是否合规合法且经营正常,看其经营范围是否包含培训内容,看承诺薪资是否与社会同等岗位大体一致,慎重签署贷款协议或含有贷款内容的培训协议,注意保留相关材料。一旦发现被骗,立即向有关部门报案。确有需求参加职业培训的,请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查询公布的正规培训机构。
05陷阱五“猫腻合同”陷阱: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个别用人单位为降低用人成本、规避用工责任而侵犯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有的仅签订《就业协议书》,或以谈话、电话等口头形式约定工作相关事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的合同内容简单,缺少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资、劳动条件、合同期限等具体内容。有的以少缴税款为由,同时准备两份不同薪资的“阴阳合同”。有的包含“霸王条款”,要求几年内不得结婚、无条件服从加班、试用期离职不结算工资等。防范提示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与用人单位认真协商、慎重对待,不可草率签订。要注意劳动合同是否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条件等),特别要高度警惕其中于法无据、明显不合理的条款,防止掉入陷阱,维权困难。
06陷阱六“假试用”陷阱:有的用人单位超过法定上限约定长时间试用期,或者重复约定试用期。有的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不缴纳社会保险。还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人成本,大量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约定较低的工资,等试用期结束后,便以各种理由解聘,“假试用,真使用”。防范提示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试用期约定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试用期有不同的时限限制,最长不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期间,应正常缴纳社保,工资水平不低于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说明理由。
07陷阱七“扣证件”陷阱:有些用人单位或中介机构借保管或经办社会保险、申办工资卡等业务名义,扣押求职者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个人证件原件。这种情况非常危险,可能会用你的居民身份证做不法行为或者开银行卡等。防范提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扣留他人居民身份证,求职者不要将证件原件交付他人,如有需要,仅向有关人员出示即可。需要提供证件复印或者影印件的,要在合适位置注明具体用途。
08陷阱八虚假信息陷阱:有的用人单位为了增加对高校毕业生的吸引力,往往故意夸大单位规模、业绩、发展前景、工资和福利等。有的用人单位玩弄文字游戏,对招聘职位的工作内容做模糊化处理,将销售员、业务员等职位美化成“市场部经理”、“事业部总监”等有诱惑力的名称。防范提示看清真实工作内容,核实企业正规资质,口头承诺不写进合同一律不信。警惕夸大薪资、虚画前景、美化岗位的文字游戏,拒绝虚名包装,认准实际职责与合法权益,理性求职、谨慎签约,远离招聘陷阱!
PART 02“六大案例”
01案例一短视频平台引流下的骗局:近期,有大学生在短视频平台上收到好评返佣金的评论后,添加对方好友并点击陌生链接下载APP,进行垫资刷单,获取小利。后续垫资金额逐渐提升,且提现时显示账户冻结,需缴纳18000元保证金。该学生这才意识到被骗,损失9869元。Tips:诈骗分子通常以小额返利为诱饵,吸引学生参与刷单或刷信誉活动。一开始,他们会兑现小额的返利佣金,让受害者尝到甜头,从而放松警惕。待受害者刷单金额较大时,便会以系统卡单、错误等理由不予退还本金,达到诈骗的目的!
02案例二“共享经济创业”伪装下的圈钱骗局:绍兴诸暨市公安局破获过一起典型案件。某公司以“共享经济创业”为幌子,利用热门“共享”话题炒作,以“回报快、回报高”为诱饵,吸引大量大学生参与投资。该公司声称参与者可通过推荐他人参与投资,获取高额佣金,且收益随推荐人数增加而提高。一段时间后,该公司突然停止支付收益,办公场所人去楼空,众多大学生遭受损失。Tips:有犯罪团伙将自己包装成为合法经营企业,招聘人员暗中从事诈骗、赌博、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这会导致不知情的人在工作过程中直接或间接犯罪。小贝壳一定要注意警惕,发现相关企业从事非法活动等情形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保留证据,及时以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03案例三“线上创业”幌子下的网络传销骗局:甘肃省白银市公安局白银分局侦破的特大网络传销案,以“线上创业” “发展团队”为名,将大学生和老年人等群体作为目标,涉案金额超9亿元。据悉,犯罪分子搭建了名为“名鸽派 MGP”的APP,以“线上创业、就业”为诱饵承诺高额投资收益,并通过扫码推荐发展新会员,形成18级以上的“金字塔型”网络结构。上线会员靠静态、动态返利等多种方式从下线获利,这所谓的新型“创业模式”实为传销陷阱。Tips:对“一本万利”的投资广告保持高度警惕!
04案例四“高薪招聘”背后的培训诈骗陷阱:四川省公安厅公布的“高薪招聘”案例中,犯罪嫌疑人成立公司,伙同17人从各种渠道购买假的营业执照,针对在校大学生、应届毕业生等发布虚假高薪招聘信息。求职者应聘后,会被告知岗位需具备特定资格证,并被诱导参加培训。实际上,高薪岗位并不存在,求职者缴费后,或被告知岗位已满,或被告知项目暂停。此案致使400余名求职大学生受骗,涉案金额达131万元。Tips:同学们在求职中需保持谨慎,切勿轻信“高薪”“高收益”等招聘噱头!
05案例五买工作/编制背后的收费陷阱:2023年7月,师范生邱某轻信谭某“支付17万元即可获取上海浦东新区某学校教师编制”的承诺,付款后却未见入职通知,遂报警。经查,谭某并无教育系统背景,其行为涉嫌诈骗罪。2019年9月至2021年3月,李某与某人力资源公司负责人勾结,谎称可通过“内部渠道”安排医院、机关单位岗位,通过伪造面试、工牌甚至劳动合同等手段,骗取180余名求职者350余万元。Tips: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有严格标准和流程,不会委托第三方个人操作,对“内部指标”“花钱入职”说法应保持警觉!
06案例六跨境务工暗藏风险:2023年,小王轻信“东南亚高薪酒吧工作”招聘信息,飞抵西双版纳后被带领偷越国境至金三角某园区。后续小王被迫滞留当地实施诈骗,最终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Tips:同学们要谨慎对待出国务工信息!
PART 03防范小贴士
在有关求职诈骗的案例中,不法分子通常利用毕业生渴望“高薪”“稳定”的就业心理,通过虚构招聘、付费内推、夸大薪酬、虚假工作或创业承诺等方式实施诈骗。
各位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一定要严防八大陷阱、增强三个意识,包括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增强信息安全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首先,同学们在毕业生求职时,要通过合法的、正当的、信誉好的信息渠道来掌握和了解招聘信息,可以到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公共招聘网站,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认定的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网站求职。
其次,同学们在应聘时,保护好个人信息,填写简历家庭住址等部分个人信息不要过于具体,应该把重点放在工作和学习经历上。接到招聘邀约后,尽量多和有一定社会阅历的亲朋好友沟通情况,冷静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另外,同学们在签约前一定要深入了解应聘单位,核实其真实情况,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切实保障好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