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定向项目、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0-04-24 来源: 作者:

各相关单位:

4月23日,科技部发布了 “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定向项目、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申报指南(指南内容、形审要求、编制专家可详见附件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照相关专项指南方向,提前确定申报意向,组织好相关项目申报工作。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请拟申报(含牵头和参与)的老师填写“项目申报意向清单”(附件2),经学院汇总后于2020年5月6日前将“项目申报意向清单”电子版提交邮箱(yanlei@ustb.edu.cn),科研院将开通申报账号(仅限于项目牵头),并予以支持和指导。

注:建议同一个方向,学院内部整合力量,推荐具有优势的项目申报。

2、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请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组建研发团队,减少人员聚集。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出具说明材料扫描件,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3、按照科技部安排,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项目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定向项目(2020年5月11日8:00至6月11日16:00)、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0年5月6日8:00至6月15日16:00)。由于需要组织推荐部门提交,请最少提前一天提交。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4、申报网站为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5、请各项目申报人认真阅读项目指南和形审要求,并及时签署相关协议和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

6、如有关于重点研发计划的疑问,请及时和科研院沟通联系。

7、专项指南通知网站:

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00423/3331.html

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00423/3332.html

8、相关附件材料

附件1:指南内容、形审要求、编制专家(“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定向项目) 

    指南内容、形审要求、编制专家(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附件2:项目申报意向清单 

附件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申报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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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院

联系人:燕磊  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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